云上4C联盟志新药品管理法取消GMP

8月26日上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年12月1日起施行,确认取消GMP/GSP认证发证。GMP所规定的内容,是药品加工企业必须达到的最基本的条件。国际上药品的概念包括兽药,只有中国和澳大利亚等少数几个国家是将人用药GMP和兽药GMP分开的。但相关人士表示,就整体来看,我国兽药GMP的升级,大部分是在人药GMP上修改的。这次新《药品管理法》的出台,或有可能会对兽药监管方式、力度产生影响。新法表决通过,确认取消GMP/GSP认证发证。本次是药品管理法18年之后又一次全面的大修,涉及从研制到使用全链条的医药环节,对整个行业的影响深远。据了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均适用本法。新法确认取消GMP/GSP认证发证,未来将与药品生产许可和经营许可一并检查,且相关部门可随时对GMP/GSP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其实对药企的要求更严格了。年,中国参照国际标准推出GMP认证,对企业从厂房到地面、设备、卫生、空气和水的纯化等各项生产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并强调所有药品不通过认证不得生产。在当时,GMP/GSP强制认证制度曾在淘汰重复低效产能方面作出重要贡献,是规范国内药企小散乱的利器。如今,GMP/GSP取消认证,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而是逐渐转型为动态的事中事后监管,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反而更强。

动态飞检来临,药企仍需注意

此时,需要厘清的概念是取消GMP认证发证。不等于取消GMP。事实上,国家的监管只会越来越趋于严格。业内有数据统计,国家药监局年组织上报药品飞行检查共37家次,与年的29家次相比又增加了8家次,飞检力度不断加强。年7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文件《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文件显示,职业化专业化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员是指经药品监管部门认定,依法对管理相对人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等场所、活动进行合规确认和风险研判的人员,是加强药品监管、保障药品安全的重要支撑力量。国家建立药品检查员队伍的目的在于构建起基本满足药品监管要求的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体系,进一步完善以专职检查员为主体、兼职检查员为补充的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形成权责明确、协作顺畅、覆盖全面的药品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尽管取消GMP/GSP认证发证,但国家药监局建立了专门的药品监察员队伍体系,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其将会对企业日常检查和飞行检查增加力度和频率。据悉,未来监管部门将“随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动态的飞检背景下,药企将面临更为严格的监管,更不能掉以轻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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