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
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坚持以农业质量年行动为主线,统筹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7.5%。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为实现乡村振兴良好开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指示要求,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主攻方向,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进一步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推进标准化生产,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一)加大标准制修订力度。新制定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项、兽药残留标准项。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清理一批不适应的标准,制定一批绿色、优质、营养方面的行业标准和生产规程。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针对性启动制定一批农村产业发展、乡村治理方面的标准。
(二)加强标准制度平台建设。完善农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优化标准管理工作机制,推行全程信息化管理。加强对标准制修订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加强农业标准人才队伍建设,组建农业标准化专家智库。
(三)推进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加强产地环境治理,集中力量解决土壤重金属污染等突出问题,强化耕地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开展农膜回收示范行动。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巩固农药化肥使用量负增长成果,扩大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继续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
(四)开展对标达标提质行动。加大标准宣传培训力度,强化标准的集成转化和推广应用,推行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创建一批标准化集成示范基地。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有条件的可申请良好农业规范认证。鼓励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整建制推行全程标准化生产。
(五)推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稳步发展绿色食品,严格准入门槛,加强证后监管和目录动态管理,加大绿色食品宣传和市场推介,提高品牌公信力。发挥系统优势,积极推动有机农产品认证和有机农业发展。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依托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农产品地理标志培育样板,打造一批乡土品牌。实施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推广计划,开展消费引导和产销对接。
二、加强监测评估,打好风险防控主动仗
(六)加强风险监测。进一步明确各层级监测功能定位,部级风险监测为主,省级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并重,市县监督抽查为主,乡镇速测筛查为主,形成统一协调、各有侧重的监测网络。充分发挥监测“雷达”作用,调整完善监测计划,增加监测参数,扩大监测范围,改进抽样方式,完善随机抽样,以生产基地、产地运输车、暂养池、屠宰场等“三前”环节作为监测抽样重点,提高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加强监测结果信息会商,改进通报方式,针对问题突出地区加大抽检力度。
(七)强化风险评估。以畜禽产品水产品中环境污染物、粮油产品生物毒素等为重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和执法监管需求,提高风险评估发现问题的速度、探索研究的深度、成果应用的广度和工作联接的宽度。组建新一届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
(八)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强化舆情监测,实时监测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状况。加强舆情应对,建立长效监控机制,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风险管控从被动处置转向事前预警。构建属地负责、行业主导、上下协同的应急响应机制,积极稳妥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三、实施靶向监管,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九)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继续牵头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针对禽蛋禁用药物、牛羊肉“瘦肉精”、生猪屠宰注药注水、农药隐性添加、水产养殖非药品添加兽药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扫雷”行动。对新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临时性、突发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举一反三及时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建立暗查暗访、飞行检查制度,积极查找问题隐患,以内部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各地整改,公布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典型案例。
(十)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围绕使用量大、合格率低、风险隐患高的重点农资品种,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结合春耕备耕,开展农资打假春季行动。公布一批农资打假典型案例。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普及识假辨假、科学种养殖和依法维权知识。严格农药、兽用抗菌药准入管理,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监督管理,开展监督抽查,公布不合格名单。
(十一)加强追溯平台推广应用。在全国范围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完善追溯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标准。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四挂钩”实施细则。推进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追溯管理工作,将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率先纳入国家追溯平台。与线上线下大型电商、商超签订追溯合作备忘录,增加追溯产品的采购量和销售量,提高消费认知度和影响力。
(十二)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修订创建活动方案、考核办法和管理办法,出台群众满意度测评规范。深化创建工作,组织确定个县(市)作为第三批创建试点单位,对第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开展定期考核和监督抽查,对第二批创建试点单位进行命名。实施国家农安县公共品牌提升行动,设立农安县国家级媒体窗口和品牌论坛,举办第二届国家农安县绿色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
四、推进依法监管,健全监管长效制度机制
(十三)加快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监督意见的回复和整改工作。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推动从严管理,落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将小农散户纳入农安法调整范围,力争下半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十四)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总结试点经验,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建立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稳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支持有条件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申请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和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加强对认证有效期内产品的监督管理。修订《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办法》,根据试行情况修改完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生产经营主体开具、查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责任。
(十五)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共享,建立健全农安县、菜篮子大县、粮食大县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档案。推动出台《农资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宣传诚信文化,提高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意识。
(十六)强化协调联动。细化农口相关单位职能任务,强化“管行业就得管安全”,构建统分结合、有统有分的工作格局。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合作沟通,加快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机制,健全信息交流、案情会商、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推进无缝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来源: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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