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代表委员建议汇编

摘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两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会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并答复,对政策有直接影响。本报告摘编了主流媒体报道的部分代表委员的重要建议。

宏观方面的重要建议包括:坚持向改革要动力,用市场化办法激发需求、优化供给;调整“稳增长”预期,基建投资应分阶段进行。

财税方面的重要建议包括:进一步降低增值税税率,合理确定社保缴费基数,适当削减部分税种征税范围;允许小微企业以营收的一定比率计算进项税,下调简易征收税率;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大幅下调社保费率;降低个税递延养老险领取时的实际税率;让更多沉淀资金发挥效用。

金融方面的重要建议包括:尽快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改革;成立区域政策性专营民营小微银行;对各类金融风险准备好处置预案;试点推进“监管沙盒”机制;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快制定出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尽快制定出台金融机构破产法;推进资管新规稳妥有序实施;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构建全覆盖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严把金控公司准入关;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债券违约处置机制;从应收账款立法入手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制定和完善民企纾困的选择标准或规则;将民间借贷利率法定上限下调到12-15%;放松险资投资国家重点企业的股比限制;放宽社保投资权益类资产比例限制;加快期货法立法工作;联动修改证券法、公司法和刑法;大幅提高欺诈发行刑期及罚额;将注册制推广到股市所有板块;在“一带一路”节点城市支持开展人民币跨境业务试点。

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重要建议包括:将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推行“互联网+政务”,解决企业注销难等问题。

三农方面的重要建议包括:超前谋划现代农村电网规划和建设;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制定农村集体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集体经济组织法;稳定对东北地区农业生产补贴;大力发展贫困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引导企业家参与脱贫攻坚。

工业方面的重要建议包括:加大短缺矿种勘探开发投入;设立国家级钢铁产能交易平台;推广新能源物流车;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研究年后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推进智能驾驶在城市公交和环卫车辆领域加速落地;用物联网技术进行城市管理;制定实施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制造业质量标准,加大对物联网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运营商上市;加快培育大型回收利用企业。

房地产方面的重要建议包括:盘活闲置宅基地,扩大农地入市范围;发展壮大租赁市场;减免保险养老社区房产税;建立符合国情的公募REITs基础市场机制。

生态环保方面的重要建议包括:加快推进“公转铁”,量化厂矿企业“公转铁”指标;加快实施“双替代”,推广节能建筑,增加使用新能源;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保障垃圾处理产业稳定发展;环境治理防止“一刀切”;加快推进绿色PPP项目。

区域经济方面的建议包括:紧抓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加速形成京津冀1小时通勤圈;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通关便利化;培育湾区总部经济集群;发展长江绿色航运;大力发展冰雪经济。

一、宏观政策

坚持向改革要动力,用市场化办法激发需求、优化供给。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杨伟民表示,当前我国经济总体平稳,面临下行压力,但并未改变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我国发展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发展的需求基础和供给条件没有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线没有变,宏观调控精准施策的思想方法没有变。只要我们善于用市场化办法激发需求、优化供给,潜在增长就会转化成现实增长。只要坚持向改革要动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多地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矫正要素配臵扭曲,市场经济的自我纠偏机制就会发挥更大作用,经济发展的韧性就会增强。

“稳增长”要调整预期,基建投资应分阶段进行。政协委员、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理事长刘世锦表示:稳增长首先要调整预期,中国经济过去8年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今明两年增速可能在6%以上,年以后可能在5%-6%之间,甚至5%左右,这是完全符合规律的。中国经济要在中速增长的情况下保持高质量发展,有五大增长来源:第一,改进低效率部门,供给侧改革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要降成本,现在五大基础性成本:能源、物流、通信、土地、融资。第二,低收入阶层收入增长和人力资本的提升。第三,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升级。第四,前沿性创新,中国潜力很大。第五,绿色发展。刘世锦表示,目前虽然很多地方说当地还有很多基建投资的空间,但他认为基建投资应该分阶段进行,从更长的时间来看,要为后面匀出一点时间。

“稳就业”要增强政策针对性。政协委员,国务院研究中心副主任王一鸣建议:一是对易受到外部冲击和去产能过程中面临困难的行业,采取加大稳岗补贴、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措施保障就业,同时发挥好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的托底作用。二是加大对老工业基地和资源型地区的支持,通过促进创新带动就业、专项技能培训引导职工转岗就业、鼓励新业态发展吸纳就业等举措,缓解就业压力。三是强化对重点人群的就业帮扶。稳定农民工就业,创造公平就业环境,合理引导预期,提高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四是增强民营企业的就业吸纳能力。实施更大力度的减税降费,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增强民营企业的信心和活力,扩大就业容量和空间。

二、财税政策

降低增值税税率,合理确定社保缴费基数,适当削减部分税种征税范围。民进中央建议:首先,建议进一步统筹规划我国的税制改革,将长期减税政策与临时性减税政策进行优化组合;其次,建议落实“营改增”改革的减税政策目标,降低增值税税率;再次,建议明确减税政策的主要受益对象,及时评估与落实政策效果;此外,建议做好各项到期税收优惠政策的衔接工作;另外,建议既要研究降低社保费率,又要研究合理确定社保的缴费基数。与长期减税相比,临时减税对公共预算的压力小,也能较好地激励企业投资与消费,建议可以考虑适当削减某些税种的征税范围,将简化税制与减税相结合。

进一步降低增值税税率。人大代表、海信集团董事长周厚健表示,国家针对制造业的降税是重大利好,可谓正当其时。建议进一步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降低税率。比如,先对制造业企业贷款利息的进项税允许抵扣,以促进制造业企业通过融资加速转型升级,并放开集团内企业间资金调拨支付的利息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保障集团内部优化资金配臵,加快企业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

允许小微企业以营收的一定比率计算进项税,下调简易征收税率。致公党中央建议:完善中小微企业增值税税制。对难以获得增值税进项发票的中小微企业,允许其按当期营业收入的一定比率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解决进项发票难以取得而增加税负的问题。为给小微企业特别是个体工商户带来切实的减负获得感,建议将每月3万元销售额的增值税免征点提升至5万元,并参考国际最低做法,将增值税简易征收税率降低至2%。

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大幅下调社保费率。民建中央提交了《关于继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提案》。提案建议:(一)进一步推进企业所得税税制改革。一是结合“营改增”之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项目变动情况,进一步扩大制造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扣除范围。从实际价值层面合并、剔除增值税企业增加值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的叠加部分,进一步减少重复征税。二是在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全面实施优惠税率的基础上,进一步出台更多按行业减税的政策措施,并适时降低企业所得税率。逐步将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享受资格与高新技术企业等竞争性评审(审批)类管理措施脱钩。(二)进一步调整增值税税率结构。一是合并税率,将10%税率档与16%高档税率合并,合理采用二者之间的某一值,对原10%税率企业采取超税负即征即退等税收政策,保持税负不变。二是继续扩大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标准,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将万销售额标准提高至万。由现行3%征收率降为2%征收率。(三)研究制定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社保费减负政策。进一步降低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社保费率,由目前的五项总费率38%左右,下调至28%-30%左右。(四)进一步取消部分政府性基金,扩大部分基金减免范围。一是取消铁路建设基金、港口建设费、民航发展基金、水利建设基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改为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基金。今后凡涉及重大工程,经由国务院报清全国人大批准,均可在此项下单独冠名。二是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政府性基金的免征范围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相同标准执行。

降低个税递延养老险领取时的实际税率。全国政协常委、原中国人寿集团董事长杨明生建议:加强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的顶层制度设计和推广,进一步降低领取实际税率提升税收优惠力度,简化流程,并将个税递延养老保险作为类企业年金的半强制性“自动参保”计划以提高整体效率。进一步降低领取时7.5%的实际税率,采用定额扣除制,去掉6%的浮动限额约束。制定统一的失能评定、待遇给予、护理服务、经办服务等标准体系,尽快形成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

让更多沉淀资金发挥效用。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表示,一些机制不健全导致的资金沉淀问题,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比如,在一些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被告人被判承担生态修复责任,这种责任以金钱给付方式承担。这就形成了巨量的生态修复资金。但目前,这些生态修复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办法一直没有明确规定,导致资金没有合法、安全、及时有效地利用。建议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应尽快理顺机制,让特定用途资金尽快产生作用,以提高沉淀资金的使用效率。

尽快建立“外汇型”主权养老基金。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率将从目前的19%降至16%,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和“稳就业”的重要举措,但中期内养老基金收支平衡将面临挑战,建议尽快建立一只“外汇型”主权养老基金,以弥补降费导致的缺口。外汇型主权养老基金是主权国家划拨一部分外汇储备建立的、用于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养老储备基金,一些外汇收入充盈的国家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已开始这样的操作。

三、优化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关键在补“短板”。政协委员、商务部副部长钱克明建议:进一步优化我国营商环境,就要对症施策。一是放宽市场准入,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进一步缩减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二是规范支持政策,从选择性向功能性、普惠性转变。清理不合规补贴。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形成创新激励机制。加强对包括商业秘密在内的各类知识产权的民事、行政、刑事保护力度。积极参与制定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强调保护,反对滥用。四是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简政放权用“减法”。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最烦、最难的关键领域和环节,加大清理减并力度,对审批和许可事项能取消的坚决取消。

将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政协委员、广东国众联行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西勤建议,将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鼓励政府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对营商环境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推进“放管服”改革。人大代表、吉林省吉林市市长刘非代表建议:在优化营商环境和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中,地方政府应在3个领域集中发力:一是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分类组建综合窗口,大力推行“前台无差异受理、后台无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二是推进基础数据库建设,打造“一网通办”等服务体系;三是编制统一标准的操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对办件进行全过程监督,决不允许刁难企业和群众。

各地应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致公党中央常委、河南省委主委王鹏杰委员表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议各地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一是各地政府需要将如何服务企业纳入各部门的考核体系中,列出明确的服务清单,并监督相应的落实情况;二是经常到当地企业调研走访,了解企业的需求、面临的困难并及时帮助解决。

推行“互联网+政务”,解决企业注销难等问题。民革中央副主席、北京市副市长王红委员建议,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在以下方面着力:一是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加大部门间数据共享,搭建统一联网、统一规范的行政执法信息化服务平台;二是重点解决企业破产和注销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验收难问题;三是给予自贸区充分授权,鼓励其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先行先试;四是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推动行政管理改革。

四、纾困支持民企

设立贷款风险缓释基金,补贴支持小微的金融机构,由财政对国有金融机构注资。人大代表、央行南京分行行长郭新明建议:由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通过股东注资为国有金融机构充实资本金,提高银行机构资本充足率,以促进银行机构的信贷投放,进而加大对小微和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各级财政部门设立贷款风险缓释基金,与银行机构按比例,共同对小微和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进行分担。同时,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对为小微和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进行补贴,确保各机构在保本微利、商业持续情况下,继续为小微和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继续加大对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人大代表、央行武汉分行行长王玉玲建议,继续加大对民企和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一是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继续积极运用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宏观审慎评估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实施精准滴灌。二是督促商业银行加大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支持,完善奖励机制、安排专项费用、增强绩效考核倾斜,加大尽职免责落实力度,提升客户获取和风控能力。三是用好信贷、债券和股权“三支箭”。四是推动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推动地方完善贷款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五是加快建设区域性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王玉玲还表示,央行已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民营企业股权融资支持工具设立方案。央行将根据经济金融形势发展变化需要,按程序报批国务院后实施。

成立区域政策性专营民营小微银行。人大代表、央行武汉分行行长王玉玲建议:成立由地方政府独资或控股的区域政策性专营民营小微企业银行,银行资本金可以来源于地方政府出资设立的各类政府投资产业基金或者设立政府性担保机构所需资金。采取小范围试点,逐步推广的推行方式,协调好与传统金融体系的对接,最终形成“政策管扶持,市场管竞争”的这种泾渭分明而又内部相通的体系格局。

从应收账款立法入手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人大代表、银保监会信托部主任赖秀福认为,应收账款被拖欠是导致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一个重要原因。他建议,从应收账款立法入手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一是明确以保护支付链条底端的中小企业权益立法目的。二是明确应付账款的付款条件及付款期限。三是明确支付链条中各环节的付款条件及付款流程。四是制定相关措施保证链条下游企业的权益。五是制定拖欠应付账款的惩罚措施。

将民间借贷利率法定上限下调到12-15%。政协委员、河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史小红建议:适当降低民间借贷利率法定上限,缩小金融利率与民间借贷利率差。根据现阶段金融融资成本,建议民间借贷利率的上限调整为年利率12%~15%,既使民间资本能够从借贷中获利,维护民间借贷市场的热度,增加融资渠道的多样性。

完善民企纾困政策,区别对待不同问题。政协委员、原证监会主席肖钢建议:民企纾困的过程中,要正确区分是民企上市公司出现问题,还是民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出现问题。有的是上市公司大股东资金链出现困境,但上市公司经营仍然正常,对于这种情况,应当考虑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予以救助;对于原先上市公司大股东资金就未用于主业,企业经营不善,就要通过市场机制优胜劣汰,不能搞“一刀切”,要区分对待,认真评估公司和公司控制人之间的风险关系。

鼓励险资投资战略新兴产业和国家重点企业。政协委员、中国人寿保险集团董事长王滨建议:金融机构支持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国家重点企业时,若出现亏损,可以给予一定的税收返还等财政支持措施;对保险资金投资国家重点企业的股权,可以放松股权比例限制。在不影响实体企业管理的前提下,应鼓励保险资金参股优质的实体企业。

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静建议:在总结政策性意见和地方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她认为,条例应该放宽对民营经济的市场准入,保障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得以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等任何形式对民间资本设臵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和准入门槛。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拓宽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途径。

消除对民企的贷款歧视,加大对民企中长期贷款力度。政协委员,新华联主席傅军建议:一是国务院派出专门督查巡视组进行专项督查,建立融资政策执行督查机制。二是金融机构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应当一视同仁,坚决消除贷款“国企违约政府兜底,民企违约终身追究”的错误认识,客观和平等对待民营企业融资需求。三是监管部门应逐步增加民营企业发债的额度,鼓励民营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提高民企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四是有效加大民营企业中长期贷款力度,对生产经营正常且按时支付利息的企业,允许借新还旧,应续尽续,减轻企业倒贷压力,实现民营企业新旧贷款的无缝衔接。

五、金融

部分金融机构应定向改革。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杨伟民建议:一是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目前银行信贷占比太大,金融供给侧要适应实体经济供给侧结构改革。二是金融体系本身也要调整。现在大型国有商业银行金融机构的占比较大,要更多地让服务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定向地进行改革。

尽快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改革。政协委员、中国进出口银行董事长胡晓炼建议:要实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改革,国家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应该从行政管控转移到规则的制定以及规则执行的监督上,而不是由政府部门来控制机构的具体业务活动、经营事项。金融改革着力于增加金融主体活力,尽快把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的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政协委员、央行副行长陈雨露表示:目前央行征信中心已经将大型银行和部分中小银行、个别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部分互联网金融机构、小贷公司等金融数据纳入征信系统。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下一步金融供给侧机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

继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人大代表、央行沈阳分行行长朱苏荣建议,继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逐步推动利率“两轨合一轨”。一是强化央行政策利率体系的引导功能,完善利率走廊机制,增强利率调控能力,重点疏通政策利率向市场利率和信贷利率的传导,提升金融机构贷款定价能力,适度增强市场竞争,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二是继续培育市场基准利率和完善国债收益率曲线,健全市场化的利率形成机制。三是积极推动存单市场有序发展,发挥好大额存单承接理财资金、结构性存款的作用。同时,规范存款创新和资管产品,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尽快制定出台金融机构破产法。人大代表央银行广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白鹤祥建议:考虑到金融机构破产的特殊性和较大的风险外溢性,应尽快制定出台我国金融机构破产法,越早推出越有利于金融安全,也越有利于激发金融活力,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同时,尽快建立符合国情的金融机构有序退出长效机制。

加大对政策性担保公司发展的支持力度。人大代表、央行成都分行行长周晓强建议,加大对政策性担保公司发展的支持力度。一是处理好政策性担保公司和民营担保公司之间的关系。不能完全用政策性担保公司取代民营性担保公司,两者的关系应当是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可将政策性担保业务重点放在再担保业务和民营担保公司不愿进入的行业和领域,着眼于增强整个担保系统稳健性。二是进一步加大对担保、再担保的财政支持力度,通过财政增资注资、保费补贴、业务补助等方式鼓励政策性担保业务发展,推动银保之间加强合作。三是走专业化和规模化的发展道路,增加政策性担保公司放大倍数,解决目前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小而分散、对市场的引导作用不强等问题。四是推广新型银担合作模式,担保公司和银行按一定比例共同分担风险,还可进一步引入政府担保基金、再担保等合作方,形成市场化、多元化的风险分担体系。

培育新型抵押资产流转交易市场。人大代表、央行成都分行行长周晓强建议:一是应当积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规范明晰的产权制度是推广新型抵押融资产品的前提。二是新型抵押品抵押登记难题天然存在,重点应当放在提高抵押登记效率、推广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三是价值评估难制约了新型抵押融资产品进一步推广,应当进一步推动专业化的评估体系建设。四是培育规范成熟的新型抵押资产流转交易市场,解决抵押资产变现难。

扩大人民币周边国家使用。人大代表、央行昆明中心支行行长杨小平建议,进一步扩大人民币在对外投资中的使用。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在对外经贸往来中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在签署对周边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直接投资、政府援助等协议中更多地采用人民币作为结算币种。推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创新,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支付机构合作开展双边本币结算业务。

在“一带一路”节点城市支持开展人民币跨境业务试点。人大代表、陕西省西安市市长李明远表示,中国与“丝路”相关国家、地区贸易往来不断扩大,跨境金融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可尝试在“一带一路”节点城市支持开展人民币跨境业务试点和人民币与“丝路”相关国家和地区小币种外汇兑换业务,提升涉外金融服务水平。

放宽社保投资权益类资产比例限制,加快期货法立法工作。政协委员、证监会原副主席姜洋建议:股市的长期稳定,就是要引进长期资金入市。给予全国社保基金更多的投资灵活性,将现行投资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上限由40%提高到60%,允许投资股票指数、期货、期权等风险管理工具;同时,启动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投资选择权的试点,鼓励个人通过公募基金参与资本市场投资。他还建议,加快期货法立法工作,推动期货法尽快出台。

完善科创板注册制配套制度。民盟中央建议,科创板需在发行、交易、退市、投资者适当性等多个方面相较于A股市场的现有制度有所突破。一是对科创板实行国际标准的上市制度。科创板应对标海外发达市场,而不仅仅是现有A股市场的简单区分。二是在充分市场化定价的前提下,应制定清晰、可操作的退市标准并严格执行,对于信息披露失实、管理层恶意违规、长期成交低迷、市值萎缩严重的证券,应予以直接退市。三是在科创板体现多层次资本市场属性。将注册制推广到股市所有板块。政协委员、证监会原主席肖钢建议:注册制经科创板试点后可以各个板块推广。未来科创板实施以后,相信创业板很快可以复制推广经验,进行注册制改革试点。他同时建议:希望很快通过修法,将注册制制度写入新修订的证券法,在整个股票市场各个板块都能够全面推广。

允许国际投资者通过沪港通参与科创板。政协委员、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李小加建议:一是监管者不再对盈利前景等主观判断项进行实质审核,所有达标企业均有资格“进站”挂牌等候发车。二是根据不同企业类型和投资者风险接受程度对市场进行分层,设定各自客观清晰透明的“出站”标准。三是发行完全市场化,市场估值,不限窗口,放宽增发。四是匹配不同的存量股份交易及融资安排,譬如某些公司的股份只能在高净值客户中转让,某些可以连续交易,某些可以通过撮合转让。

有序处臵高风险金融机构。人大代表,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王景武建议,坚持结构性去杠杆的基本思路,稳住宏观杠杆率,重点推动国有企业去杠杆,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有序化解存量,防止居民杠杆率过快上升。要依法依规,有序可控处臵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推动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金融机构处臵和退出机制,持续推进互联网金融整治,处臵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风险。

试点推进“监管沙盒”机制。人大代表、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王景武建议:试点推进“监管沙盒”机制。“监管沙盒”为金融创新产品的跨业和跨地区金融监管提供了新思路,我国可选择粤港澳大湾区、上海自贸区等重点地区开展试点,积极参与“监管沙盒”机制建设。“监管沙盒”机制建设应抓住几个重点,包括明确“监管沙盒”实施目的、规划好实施步骤、储备相应监管人才、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等。

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人大代表、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王景武建议:一是开展大湾区金融综合监管机制创新试点,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市场的金融业务监管协调和信息共享。二是建立粤港澳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三是推动大湾区内金融监管信息系统的对接和数据交换,探索建设粤港澳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三地金融监管部门日常金融监管信息的交流和共享。四是在粤港澳大湾区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创新产品监管制度,确立适合国情的金融创新产品监管模式,试点推行金融“监管沙盒”。五是建立健全跨境资金流动管理的法律法规,完善相关业务数据系统和事中、事后监管的长效机制,探索借助大数据、云计算提高跨境资金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快制定出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人大代表、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王景武建议:一是提高立法层次,将部门法规上升到国家法律。尽快推动制定、颁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作为非银行支付服务管理的基本法规。二是将违法行为纳入刑法范围,大幅提高支付机构违法成本。三是建立齐抓共管的联合监管机制,完善支付业务监管体系。四是充分借鉴国际经验,体现监管的前瞻性。充分平衡政府监管和市场效率的关系,在有效控制系统性风险的前提下,发挥市场资源配臵的功能,鼓励支付业务创新。

严把金控公司准入关,加强持续监管。人大代表,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王景武表示,央行牵头制定了《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拟将符合一定条件的、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纳入监管范围。《办法》遵循宏观审慎管理理念,监管重点不仅是严把市场准入关,还要加强持续监管:一是严格股东资质监管,要求股权结构简单、清晰、可穿透;二是加强资金来源真实性监管,不得虚假注资、循环注资;三是建立整体的资本充足率监管制度,严格控制债务风险;四是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控股股东不得滥用实质控制权,不得干预所控股金融机构的独立自主经营;五是强化关联交易和整体风险管控。

加快健全系统性风险监测评估防范体系。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建议:监管机构要坚持完善风险防范处臵体系,做好风险防范的顶层设计,加快健全系统性风险监测评估防范体系,构建以宏观经济、保险机构、金融市场、跨境资本流动、保险市场基础设施等为主要对象的预警监测机制,完善全面有效和动态调整的指标体系、预警标准和压力测试体系。建立健全危机管理机制,完善保险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

推进资管新规稳妥有序实施。人大代表、央行武汉分行行长王玉玲建议,继续推进资管新规稳妥有序实施。一是继续支持商业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对需要回表的存量非标资产,在MPA考核时,合理调整有关参数,发挥其逆周期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表外资产回表。二是加快推动银行理财子公司的设立,加快符合资管新规的新产品发行,尽快推出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细则,发挥资管资金对实体经济的融资支持作用。三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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