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兽药获批两种兽药信息变更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等12家单位申报的利福昔明子宫注入剂等4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发布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山东亚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硫氰酸红霉素可溶性粉变更注册,并发布红霉素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按照《中国兽药典》(年版)一部同品种执行。

批准长春市中保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聚乙二醇牛血红蛋白偶联物变更注册。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按照《兽药质量标准》(年版)化学药品卷同品种执行。

附件1

附件2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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