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最新禁用的沙星类兽药产品
年3月8日《农业部公告禁用兽药目录汇总》一文的“之前生产的产品,在年12月31日前可以流通使用。”更正为“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产品,可以在年12月31日前流通使用。”,特此声明。农业部公告第号原文如下:
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农业部组织开展了部分兽药的安全性评价工作。经评价,认为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可能对养殖业、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者存在潜在风险。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农业部决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撤销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用于非食品动物的产品外,停止受理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申请。
二、自年12月31日起,停止生产用于食品动物的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涉及的相关企业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同时撤销。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产品,可以在年12月31日前流通使用。
三、自年12月31日起,停止经营、使用用于食品动物的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
赞赏
长按濂界殑鐧界櫆椋庡尰闄㈠湪鍝?鐧界櫆椋庡彛鏈嶄粈涔堣嵂鍝?
转载请注明:http://www.iparentsbook.com/syzn/3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