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兽药残留监控从养殖和屠宰环节抽
近日,农业部发布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样品从动物养殖和屠宰环节抽取,对超标产品启动追溯程序。
据悉,农业部负责组织开展全国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工作,在完成国家监控计划的同时,按照监控数量不得低于国家计划的20%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兽药残留监控计划。
畜禽产品样品将动物养殖和屠宰环节抽取。其中,牛奶样品从奶牛养殖场(户)、生鲜乳收购站抽取;鸡肉、鸡肝以及鸡蛋从养殖场抽取的样品数量超过抽样总数的1/3。全年均匀抽样,不在某一时段集中抽样。除后续跟踪抽样外,不对同一采样点重复抽样。
根据残留超标样品反馈信息溯源动物养殖场,对养殖场用药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检查兽医处方、用药记录和库存兽药产品。对使用禁用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假劣、禁用药物及其他化合物清缴销毁。
赞赏
转载请注明:http://www.iparentsbook.com/syzn/30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