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兽药监察所兽药质量及兽药残留检测实
近日,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发文《关于对四川省兽药质量及兽药残留检测实验室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批复》(成武审批建发〔〕号),四川省兽药监察所承担的农业部四川省兽药监察所改扩建项目已顺利通过成都市武侯区环保局环保审批。
四川省兽药监察所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环保相关规定,确保:1.运行期间大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要求;2.废水经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排放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3.设备噪声经采取噪声污染治理措施后,噪声排放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3类标准限值;4.项目产生的一般废物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
下一步,四川省兽药监察所将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实施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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