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开展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排查
为切实加强我市饲料兽药行业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消除畜禽产品兽药残留隐患,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近日,市农委部署在全市开展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排查整治行动。
切实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印发“明白纸”、发放宣传手册、媒体报道等方式,广泛宣传禁用兽药及违禁添加化合物清单、兽药停药期规定、养殖档案记录要求等知识,使广大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场户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广泛开展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培训,普及养殖场户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规范使用知识,提高企业守法生产、经营、使用意识,防止畜禽产品兽用抗生素等违禁物质残留。
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在饲料兽药生产环节,重点整治饲料生产企业违法添加人用药、抗病毒药物、药物残渣,以及不按产品标准组织生产,违规使用《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目录》、《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号公告)以外的物质等行为;兽药生产企业非法添加违禁药物、擅自增减有效成分含量、改变组方、套用批准文号等违法行为。在饲料兽药经营环节,重点整治饲料兽药经营户销售违禁药物、假劣药物和人用药品等违法行为;经营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无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兽用原料药等违法行为。在兽用抗生素使用环节,重点整治规模养殖场使用假劣兽药、违禁药物、人用药、原料药及抽检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生素及其他抗菌药物;不执行休药期行为;违法使用激素类药物等行为;在饲料及饮用水中添加违禁物质等行为;兽药、饲料、疫苗等投入品购买使用库存的养殖档案记录不完整等违规行为。
全面组织拉网式排查。迅速组织人员力量,落实网格监管责任,对辖区内兽药饲料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养殖场进行拉网式排查,对中央电视台曝光的江苏远方中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造肉一号”、“味霸”、“日长三斤”等违规产品,一经发现,立即查封、采样送检。实现痕迹化管理,拉网式排查做到规模养殖场、饲料、兽药生产企业检查率达%,问题查处率达%,隐患整改率达%。对排查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四个最严”标准,坚决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月16日-3月22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检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26家,立案调查兽药生产企业违法生产行为2起,饲料兽药经营企业销售的假劣饲料兽药产品8个,涉案货值超过3万元,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各市(区)饲料兽药执法部门也已全面开展排查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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