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2016年7月1日起所有兽药产品
为做好实施工作,农业部兽医局组织起草了《农业部关于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已经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稿》规定,凡在我国市场销售的兽药产品,兽药生产企业应按规定时间,在最小销售包装单位上加印统一的兽药 据了解,农业部将利用一年半时间,基本建成功能完善、信息准确、实时在线的兽药产品查询和追溯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监管工作效率,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赞赏
转载请注明:http://www.iparentsbook.com/syjs/9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