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D兽药残留终于有ldquo
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于年9月6日发布,并于年4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替代了农业部公告第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相关部分。GB-规定了动物性食品中阿苯达唑等种(类)兽药的最大残留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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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了醋酸等种允许用于食品动物,但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的兽药;
规定了氯丙嗪等9种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标准与农业部公告第号相比,在术语定义和技术要求上有较大变化。一、术语和定义1.增加了“可食下水”和“其他食品动物”2种术语和定义可食下水:除肌肉、脂肪、肝、肾以外的可食部分其他食品动物:各品种项下明确规定的动物种类以外的其他所有食品动物
2.术语“日允许摄入量”的单位由原来的“g/kg体重/天”变为“g/kg体重”
3.术语“最大残留限量”替代了原来的“最高残留限量”
4.术语“动物性食品”的定义中增加了蜂蜜等初级动物性产品
5.术语“可食性组织”替代了原来的“可食组织”,定义中增加了脂肪
6.术语“蛋”的定义中由“家养母鸡所产的带壳蛋”变为“家养母禽所产的带壳蛋”
从术语和定义的更改情况可以看出,本标准术语和定义相较于农业部公告第号更为规范、明确和严谨了。二、技术要求变化
技术要求的变化,相比农业部公告第号,GB-标准增加了86种兽药和41种兽药的残留限量,增加和修订了24种兽药的日允许摄入量等要求,为兽药残留检测工作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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