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牧潼兽药店非法行医被立案调查

近日,伊通县农牧业管理局接到一起兽药店非法行医的案件,目前已经立案调查。

年11月18日,位于伊通县景台镇石灰村腰屯养殖场(名为吉林省瑞源农牧业有限公司)里的羊出现食欲不振,流鼻涕等症状,负责人赵立君通过名片找到位于长春市西安大路号一家名为“惠利牧潼兽药店”进行咨询诊治,当时接待赵立君的是一位名叫“石坤鹏”的“兽医”,在简单描述完羊群病状后,石坤鹏到诊室和药库取药,随后跟着赵立君前往伊通县养殖场给病羊诊治。

抵达养殖场进入石坤鹏根羊圈后,据病羊的病症判定羊是感冒了,在诊疗过程中,赵立君强调自家羊群一大半已上都是处于怀孕状态,如需针剂等治疗方式要谨慎下药,随后石坤鹏留下兽药并写下使用方法,赵立君付了元诊疗费和药费。第二天(11月19日),羊群病态并无好转,晚上又找来石坤鹏诊治。据石坤鹏后来讲述,当时羊圈灯光过暗并没有看清羊的病情状态,留下兽药写下使用说明便走了。

21日,石坤鹏最后一次来到养殖场,查看羊群里有30多头羊病情已经非常严重,留下9盒药后说道,如果这次再治不好他也没办法了。石坤鹏共为养殖场(吉林省瑞源农牧业有限公司)羊群诊疗三次,收取诊疗费共计元。三次诊疗毫无效果羊群陆陆续续死亡11月18日到11月21日,三天的时间诊疗三次,仅是普通感冒病因,养殖场里的羊病情没有好转反倒加重,陆陆续续有羊病死,其中包括怀孕的羊群,出现“掉羔”现象,共计死亡47头羊,其中母羊居多,这完全破坏了整个养殖场的生育计划。

赵立君将此情况告诉石坤鹏后,再多次拨打其电话已是无人接听状态。面对如此局面,赵立君去往伊通县公安局报案,随后又到伊通县农牧业管理局上报该情况。经查实石坤鹏无证行医“惠利牧潼兽药店”使用伪劣药品年12月8日,伊通县农牧业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对石坤鹏进行了询问笔录,证实石坤鹏没有职业兽医资格证,不具备诊疗兽医资质,不清楚兽用处方药得凭兽药处方使用,也不知道兽药的批准文号是有有效期的,显然石坤鹏对于兽医日常诊断知识和常识是比较匮乏和无知,石坤鹏没有兽医诊疗资质使用兽用处方药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外,在石坤鹏开具的药单里,其中一款药的批准文号为年,经查验,这款药的批号有效期为5年,现已过期3年整。根据《长春市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动物诊疗机构应当使用规范的病历及处方笺并保存不得少于三年;应当按照国家兽药管理的规定使用,不得使用假劣兽药和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牧潼兽药店”没有取得动物诊疗资质属于非法行医根据伊通县农牧业管理局执法人员介绍,“牧潼兽药店”注册时间为年的7月,经营范围是中成药、化学药品、生化药品、抗生素、药物添加剂和器械零售,取得兽药经营许可是年10月份,但没有取得任何关于动物诊疗方面的资质认证。在石坤鹏和“牧潼兽药店”签订的劳务合同书上,可以看见“兽药店”负责人李艳明是以坐诊医师的职位聘用石坤鹏,并且签合同之前,李艳明是清楚知道石坤鹏没有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

根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并在规定的诊疗活动范围内开展动物诊疗活动。具有1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并且要向诊疗场所所以在地的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关于诊疗机构名称、诊疗活动范围、从业地点和法定代表人等事项格式由农业部统一规定。长春莲花山一处养殖场同样遭殃死亡80头猪记者从伊通县农牧业管理局获悉,年7月末,莲花山四家子村十组一家养殖场负责人姓潘,因圈养猪出现不吃食,发烧等症状,找到“牧潼兽药店”,同样是石坤鹏上门进行的诊治。养殖场负责人说,“当时是下午打针,一只猪身上打了好几针,晚上就开始死猪,从个头90多斤的到个头多斤的,陆陆续续死了80多头猪。”该养殖场负责人报警之后,石坤鹏声称自己有心脏病,吓唬不得,后来也因养殖场负责人自家杂事在身,跟“牧潼兽药店”长时间的“理论斗争”实在坳不过,这件事就不了了之到至今。伊通县农牧业管理局已经对此案件立案调查药店负责人李艳明提供的“牧潼兽药店”营业执照上写明:名称为“长春市绿园区牧潼兽药器械商店”。而记者去到位于西安大路上的“牧潼兽药店”,看到店名却是名为“惠利牧潼兽药店”,这与工商局登记的名称与经营地牌匾不符合。根据法律规定,企业不得擅自变更企业名称。

目前,伊通县农牧业管理局根据区域管辖范围已经将案件移交给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相关领导对此都很重视,并责令相关部门对此案件彻查清楚。

消息来源:网络

本期编辑:陈银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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